為切實保障朋口鎮即將舉辦的“二月初三”等大型民俗活動期間群眾飲食安全,守住食品安全底線,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領域風險隱患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《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》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工作要求,現就活動籌備及開展過程中的食品安全風險提示如下,請各位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、承辦者以及廣大游客高度重視,嚴格抓好落實。
一、報備申請要及時
農村集體聚餐組織者是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,凡舉辦一次性就餐人數50人以上集體聚餐的,舉辦者或承辦者須于活動舉辦前5個工作日填寫《連城縣農村集體聚餐活動申報表》,將聚餐時間、地點、參加人數、原料來源、菜肴清單等內容,向所在地村(社區)食品安全協管員報告,確保應報盡報。
二、聚餐場所要衛生
活動前應對舉辦場所進行環境清掃,消除老鼠、蟑螂、蚊蠅等病媒生物,保持環境清潔,并對餐飲具進行清洗消毒。臨時食品操作場所應選擇在場地平整、環境整潔的區域,距離糞坑、垃圾場(站)、旱廁、沼氣池、畜禽圈等污染源25米以上的地方,有防止家畜、禽和野生動物進入的設施。
三、流動廚師隊伍身體要健康
廚師團隊人員應取得健康證,舉辦者或承辦者要對從業人員身體健康進行檢查、詢問、確保在食品加工制作過程中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、不留長指甲,不戴首飾、穿戴干凈衣服和工作帽,隨時保持手部清潔。凡患有消化道傳染病、發熱、腹瀉、皮膚傷口或感染、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、不得參與食品加工制作。
四、食品原料采購貯存要嚴格
禁止采購變質腐敗、超過保質期、“三無”食品和死因不明的禽、畜、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;禁止采購來源不明,不能索證索票追溯的食品;禁止采購野生蘑菇、非法捕撈的漁獲物、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等。采購的蔬菜建議當天食用,不采購不新鮮的蔬菜,不加工四季豆、黃花菜、發芽土豆、野生菌、生食海產品等容易引發中毒的食物。不建議食用涼菜、鹵水拼盤。食品貯存時要注意溫度控制,食品原料、半成品和成品應分開存放,避免食品變質和交叉感染,對腐敗變質、過期的食品及時清除。
五、食品制作過程要規范
動物性、植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必須分池(盆)清洗,嚴格生熟分開、葷素分開,嚴防交叉污染;餐飲具容器應洗凈、消毒,保持清潔。食品要燒熟煮透,確保食物中心溫度符合要求;要控制好成品食用時間、溫度,飯菜當餐制作當餐食用。成品和半成品食品要及時加蓋、薄膜或密閉容器妥善保存好,預防有害生物污染;及時處理好餐廚垃圾,確保食品加工制作過程不受外界污染。
六、餐飲具清洗消毒要到位
餐飲具在使用前一定保持清潔。餐飲具洗凈后、進行煮沸、蒸汽消毒時應保持水溫在100℃、時間在10分鐘以上,保證能殺滅有害微生物和致病菌消毒效果。洗凈消毒后的餐飲具存放于潔凈容器和區域,做好防塵、防有害生物等措施,防止再污染。
七、食品留樣要堅持
100人以上集體聚餐時,要嚴格留樣。每品種菜品留樣量不少于125克,使用消毒后的密閉容器冷藏保存48小時以上,并詳細記錄留樣食品名稱、留樣時間、留樣人員等信息。
八、危險物品要管好
醇基等燃料要實行專人管理,加入顏色進行警示,并使用有危險化學品標簽標識的容器貯存。農藥、鼠藥、獸藥、除草劑等不能存放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場所內,避免當作食品誤食或混入食品引發安全事故。
九、餐飲浪費要制止
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、承辦者應提倡文明餐桌禮儀、倡導健康消費理念,合理配置菜品,引導賓客講究科學飲食、珍惜糧食、剩菜打包、不求奢華、不講排場,摒棄不良飲食陋習、堅決反對食品浪費,自覺踐行“光盤行動”。
十、發生問題要報告
聚餐人員就餐后如出現惡心、嘔吐、腹痛、腹瀉等不良反應,舉辦者、承辦者應及時將病人送當地醫療機構就診,停止用餐,并立即報告所在鎮,同時保護好現場,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。參加聚餐的群眾發現聚餐活動有食品安全風險時,應當及時提醒其改正,也可以撥打12315熱線或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