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- 索 引 號:LY06905-0100-2026-00005
- 備注/文號:隔政〔2026〕8號
- 發布機構:隔川鎮人民政府
- 公文生成日期:2026-04-08
- 內容概述: 隔川鎮人民政府關于開展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
各有關學校、鎮直有關部門:
為切實保障中小學、幼兒園飲食安全和學生的身體健康,全方位守護學生“舌尖上的安全”,切實筑牢校園周邊食品安全防線。根據縣食安辦印發的《關于開展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》(連食安辦〔2026〕2號)工作部署和有關要求,結合我鎮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工作實際,開展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,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。
一、整治目標
通過開展專項整治,落實屬地管理責任,組織力量對校園周邊食品安全進行全面排查,切實保障廣大學生飲食安全,為青少年健康成長營造安全、放心的食品消費環境,堅持以“安全第一、預防為主、綜合治理”為原則,全面開展校園周邊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,確保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。
二、排查整治范圍與時間
1.整治范圍。隔川鎮轄區中小學、幼兒園校園周邊200米范圍內食品經營主體,包括超市、食雜店、便利店、餐飲店、奶茶店、小吃攤等各類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主體。
2.整治時間。2026年4月至5月。
三、整治重點內容
1.嚴格核查主體資格、規范經營過程。全面核查隔川鎮中小學、幼兒園周邊食品經營單位的營業執照,食品經營許可證,小餐飲登記證,食品攤販等相關證照。同時強化從業人員健康管理,嚴查直接入口食品經營者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證明、是否按規定佩戴口罩、手套等防護用品;深入整治經營場所環境衛生,全面規范食品經營全流程管理。
2.著重排查隔川鎮中小學、幼兒園周邊熱銷重點零食品種,嚴查是否銷售“三無”食品,是否經營過期、變質、腐敗、假冒偽劣食品,嚴格核查食品進貨渠道,督促經營者索取并留存進貨票據,合格證明文件,確保食品來源可追溯,質量有保障。
3.嚴查違法違規行為。嚴禁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,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食品,一律責令下架,召回并依法處置;對涉嫌犯罪的,及時移送公安機關查處。
四、職責分工
1.北團市場監督管理所:負責牽頭開展食品經營主體資質審查,依法查處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等規定的行為。
2.中小學校:負責督促學校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,加強對學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引導,鼓勵學生舉報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問題;協助排查校園周邊食品經營隱患。
3.綜合執法隊:負責對隔川鎮中小學、幼兒園周邊食品攤販進行綜合治理,加強服務和統一規劃,重點整治占道經營、違規擺攤設點等行為,清理無固定場所的流動食品攤販,指導經營者在指定的臨時經營區域、時段經營,規范經營秩序。
4.派出所:負責依法打擊隔川鎮中小學、幼兒園周邊涉及食品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,對阻礙執法、暴力抗法等行為予以查處;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。
5.衛健辦:指導學校將營養健康知識納入健康教育內容,配合做好學生健康飲食宣傳,提升青少年自我保護能力。一旦發生學生食用不安全食品引發的健康事件,及時做好醫療救治和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學調查。
五、時間安排與進度
本次專項行動自即日起啟動,分為三個階段:第一階段為自查自糾階段(2026年4月1日至4月15日),第二階段為專項檢查階段(2026年4月16日至4月30日),第三階段為整改提升階段(2026年5月1日至5月31日)。各階段要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推進,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。
六、保障措施與要求
1.加強組織領導,凝聚工作合力,成立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,統籌推進。
2.強化責任落實,各部門按職責和工作要求開展工作,制定詳細的排查計劃,明確排查時間、人員、任務等。
3.加大宣傳力度,提高學生對食品安全的認識,常態化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,將其融入日常校園管理,做到常抓不懈、警鐘長鳴。
4.鞏固成效,長效監管,建立健全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常態化監管機制,對排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梳理分析,制定整改措施,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人。
隔川鎮人民政府
2026年4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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