野生動物是自然生態系統的核心組成部分,是維系生物多樣性、保障生態平衡、改善生態環境的寶貴自然資源,對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。為進一步強化陸生野生動物資源保護,防范新型狩獵行為帶來的風險,推進生態文明建設,對《連城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通告》(連政規〔2022〕5號)進行修訂,現將修訂后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禁止獵捕的野生動物、禁獵區和禁獵期
?。ㄒ唬┙C范圍:連城縣全境。
?。ǘ┙C對象:國家一級、二級保護陸生野生動物,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,國家依法公布具有重要生態、科學、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需要保護的其他陸生野生動物。
?。ㄈ┙C期限:自2026年5月1日至2031年4月30日止,為期5年。
二、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和方法
?。ㄒ唬吨腥A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》第二十四條規定的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和方法。
?。ǘ陡=ㄊ嵤?lt;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>辦法》第十六條規定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和方法。
?。ㄈ┓欠ú捎密娪梦淦?、射擊運動槍支、小口徑步槍、氣槍、鳥銃以及采用射釘槍等任何工具改造成的槍械。
?。ㄋ模┦褂棉r藥、麻醉藥和其他可能導致野生動物大量傷亡的制劑獵捕陸生野生動物。
?。ㄎ澹┎杉瘬焓傍B綱、爬行綱、兩棲綱等野生動物卵蛋。
?。o人機墜物狩獵:即運用無人機掛載熱成像鏡頭等設備搜索、跟蹤、鎖定陸生野生動物,從空中投放鋼釬等銳器或其他物體實施獵捕的行為。
三、相關要求
禁獵期間,因科學研究、種群調控(含預防和控制陸生野生動物危害等)、疫源疫病監測、保障航空安全和其他特殊情況確需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,應當依法依規申請辦理批準手續。凡未經審批,非法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,依法給予行政處罰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本通告自2026年5月1日起生效?!哆B城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通告》(連政規〔2022〕5號)同時廢止。
特此通告。
連城縣人民政府
2026年4月24日
(此件主動公開)
- 文字解讀:連城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通告2026-04-29
- 圖片解讀:連城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通告2026-04-29
- 音頻解讀:連城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通告2026-04-29
- 視頻解讀:連城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通告2026-04-29





